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点击数:    时间:2018-01-26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益阳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审计工作,履行综合经济监督职能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调控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市本级财政(含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投资效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设在市域外机构的国有资产、财政收支;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人民政府接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益阳市审计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财政审计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保金融审计科、政府投资审计科、审计技术科(审计计划科)、审计执行科、内部审计指导科、人事科13个内设机构,设高新区审计分局、大通湖审计分局2个派出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审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1319.8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6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上调了在职人员工资水平 。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1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2017年上调了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水平以及审计业务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9.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91.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车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15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机关党员教育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27.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4.18万元,上升73.6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益阳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