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1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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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2018年8月至12月,益阳市审计局对桃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至201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收支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桃江县公共预算收入484726万元,支出478215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结余6511万元,全部结转为下年支出。

2017年,桃江县公共预算收入462916万元,支出457166万元。收支相抵,2017年结余57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桃江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69004万元,支出163892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政府性基金结余5112万元。

2017年,桃江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07352万元,支出103437万元。收支相抵,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余391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桃江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138万元,支出11945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015万元。

2017年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64万元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017年,桃江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9976万元,支出17082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132万元。

(二)非税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2016年,桃江县非税财政专户年初余额4224.01万元,收入6707.61万元,支出8350.4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42.85万元,年末累计余额2581.16万元。

2017年,桃江县非税财政专户收入9304.30万元,支出9078.6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5.63万元,年末累计余额2806.79万元。

(三)民生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桃江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重点支出285433.99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73.09%;2017年,民生重点支出290569.11万元,较上年增长1.80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67.43%,较上年降低5.66个百分点。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桃江县“三公经费”支出2740.2万元。

2017年,桃江县“三公经费”支出2359.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9%。

二、审计评价

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坚持民生优先的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惠民政策落实,加大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财政收入总体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预算编制逐步规范,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乡镇基本支出与县直部门同口径预算,落实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但仍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执行不严格、收入征管欠规范、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桃江县财政局将2016年至2017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共计45358.45万元通过指标列支的方式提前支出,未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2.2016年、2017年本级财政追加预算指标未上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复备案。

(二)财政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年,桃江县松木塘镇将代收的电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1285.52万元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2.2017年末,桃江县财政局国库股资金专户应缴未缴国库款1171.53万元,均为国库股专户资金利息收入。

3.2017年12月,桃江县财政局社保股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挂往来科目,少计基金收入18957.13万元。

4.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财政在预备费列支工作经费共计1525.88万元。

5.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财政局国库通过指标列支,将国库资金转至各业务股室专户,虚列财政支出4438.50万元。

6.2017年末,桃江县支付核算局结算资金专户中待查资金余额200.99万元,未明确资金单位。

7.部分收入执收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2017年,桃江县司法局将收取的土地补偿款55.60万元缴支付核算局结算资金专户,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017年,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收取的计划生育罚款21.59万元直接冲抵全县卫计工作会议奖励经费。

(3)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非税管理局违规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应缴国库收入转入非税专户管理3080.10万元。

8.2017年末,非税待查收入余额560.74万元未及时入库,其中以前年度未确认待查收入538.74万元;非税收入代收代付及往来款科目中508.33万元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待分配)未及时入缴国库;非税代收代付及往来款科目中挂大汉集团报建费100.22万元,长期挂账未入库。

9.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财政局综合规划股向马迹塘镇政府出借专户资金300万元;2014年12月向灰山港镇政府出借资金5000万元。上述两笔出借资金至2017年末未归还。

10.至2017年末,桃江县财政局将国库资金存入其他商业银行89783.80万元。

11.至2018年12月20日止,桃江县人民法院未将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477.99万元支付至债权单位。

12.2017年末,桃江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账上少计银行存款63.48万元,均为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三)财税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年,桃江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在收费许可证已到期的情况下,向14家企业收取52.45万元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费。

2.2016年至2017年,桃江县公安局无依据收取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经费共计562.06万元。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环保资金及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四水治理”项目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导致资金长期滞留434.33万元。

(2)土壤污染治理项目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导致资金长期滞留430万元。

(3)项目抽查情况。

抽查奖补三格池30个,其中1个未修建,占抽查总数的3%;已修建的29个三格池,正常使用的18个,占抽查总数的60%;效果欠佳的6个,占抽查总数的20%,质量不合格未使用的5个,占抽查总数的17%。

抽查灰山港镇甘泉村大冲坪饮水工程,存在用水管道暴露在外、无隐蔽设施,接入农户的饮用水水质较为浑浊的情况。

2.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未启动,闲置资金250万元。

3.2017年,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改变沿河治理专项资金用途13.57万元。

(五)财政管理改革情况。

1.桃江县财政局9个业务股室共开设银行账户28个进行专户资金核算,至2018年7月末,专户账上余额83325.98万元。

2.至2018年7月,桃江县财政局国库股资金专户95.72万元利息未及时入账;桃江县华融湘江银行少付国库股专户资金利息25.84万元。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单位财务处理欠规范。如松木塘镇部分科目长期挂账未清理,村级运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

2.桃江县桃花江投资公司财务处理错误,将桃江县财政局预算股拨入的建设资金1500万元挂往来类科目。

3.51台公务用车拍卖后未销账,价值514.22万元。现使用的37台公车中,有32台使用单位与车管所登记单位不一致。

4.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收取县直单位计生保证金52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桃江县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组织进行整改,除“‘四水治理’项目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导致资金长期滞留”等问题正在整改中外,其他问题基本已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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