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19〕74号
点击数:    时间:2019-1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2月至4月,益阳市审计局于对益阳市教育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4个下属单位及赫山区、安化县、沅江市、南县教育局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机关财务管理与核算职责归口办公室。下辖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5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4个。现有人员编制61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在编57人,借调12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市教育局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预算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实现了收支基本平衡;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得到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资产管理、收费执行、专项经费使用和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完成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2018年血防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即2018年学校健康教育计划任务未完成。湖南省教育厅2017年、2018年共计拨付市教育局血吸虫病防治教育经费78万元,市教育局已使用37.79万元,结余40.21万元。

2.国库集中申请的指标内容与指标实际用途不一致。

(二)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运行支出挤占专项资金15.922万元。

经抽查,2018年市教育局行政运行经费挤占专项资金15.922万元,其中:在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出国考察费用5.65万元、在“三通两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购买局机关门禁系统等固定资产10.272万元。

2.未设立工资代发户银行存款日记账。

市教育局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奖金和养老金由银行代发,开设了工资代发账户。目前暂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未建立工资代发账户管理的内控制度。

3.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缺失。

(1)应登记未登记固定资产。

市教育局2018年购入机关会议室改造音响设备、教师招考面试用设备各一批,价值12.96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出租资产未经审批且未收取租金。

2016年,市教育局机关搬迁新址后,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益阳分公司和华众保险中介代理公司二家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18年1月先后搬进了机关新院内一栋三层附属楼内,开展宣传教育、保险理赔、业务咨询等工作至今。市教育局未与二家公司签订租赁契约,仅收取了相关的水电费用。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管理混乱。

(1)市教育局擅自变更标准收取区县代收的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费。2016年至2018年,少收评审费104.61万元。

(2)市教育局未对区县(市)教育局代收教师职称评审费行为进行监管,导致部分区县(市)教育局超标准收费。

(3)市教育局未对区县(市)代收的教师职称评审费进行核对并收缴,导致评审费1.91万元未及时上缴市非税专户。

(三)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组织实施,教育综合专项资金闲置179万元。

2.三通两平台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所有学校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经费未充分发挥效益。

3.滞留合格学校建设市级专项资金9万元。

4.市教育局未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补助发放等工作,导致义务制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寄宿费23.85万元未及时发放给学生。

(四)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部分人员经费挤占项目经费11.06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纠正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制定了整改措施,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上述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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