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1〕11号
点击数:    时间:2021-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日至7月10日,对资阳区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和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资阳区总面积736平方公里,常住总人口43万,辖5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工业园(长春经开区)。资阳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区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二)医保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生育保险基金2019年基金收入总额479.80万元,当年基金支出总额152.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327.2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基金收入总额20453.44万元,同期基金支出总额1606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4390.4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基金收入总额47667.87万元,同期基金支出总额39364.2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8303.6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资阳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征缴职能转划工作,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改革,完善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在积极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病有所医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资阳区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基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底,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应收各单位历年欠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158.27万元。

(二)基金支出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金支出超预算。

2.截至2020年6月底,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未及时结算历年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3.16万元。

3.2019年,乡镇卫生院截留村级卫生室一般诊疗费152.78万元。

4.2019年3月,违规报销门诊发票0.29万元。

(三)医保政策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资阳区刘家湖血防站应纳入而未纳入药品零差率补助范围导致医院药品违规加价。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0年6月30日,审计调查发现资阳区九龙堂颐养保健院未经审批新增住院病人床位。

2.医疗机构违规收取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检查费、注射费等14.58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资阳区医保局和资阳区卫健局等单位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了基金筹集和支出管理,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21年2月2日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