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河道砂石采挖和收入征管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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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对益阳市河道砂石采挖和收入征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益阳市晓日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晓日)及下属子公司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沅江荣信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江荣信)经营期间的相关业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晓日成立于2019年8月,为益阳市水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砂石开采、加工、经营,平抑砂石价格,协助整顿砂石市场秩序。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为:

益阳市银进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进公司)于2019年7月成立,为益阳晓日下属全资子公司,下设赫山砂场、资阳砂场和小河口砂场,经营范围为砂石加工生产、砂石销售及场地租赁等。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郭集翔。

资阳区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晓日)于2019年9月由益阳晓日与资阳城投合资成立,其中益阳晓日占股51%,资阳城投占股49%,主要负责明朗采区砂石开采、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喻跃辉。

沅江市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江晓日)于2019年11月由益阳晓日与沅江荣信合资成立,其中益阳晓日占股51%,沅江荣信占股49%,主要负责巴南湖采区砂石开采、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喻跃辉。

沅江荣信为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设金航砂场、金太阳砂场,主要负责沅江晓日在巴南湖采区的砂石经营、销售、仓储等业务。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人代表张茁。

二、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砂石开采销售、资源费缴纳情况

(一)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5日,益阳晓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3049万元,负债1054万元,净资产1995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5日,资阳晓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31373万元,负债17981万元,净资产13392万元;公司2020年1月至11月利润总额834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1986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沅江晓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37430万元,负债32585万元,净资产4845万元;公司2020年2月至11月利润总额485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845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5日,银进公司会计报表反映资产26576万元,负债22625万元,净资产3951万元;公司2020年1月至11月利润总额261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865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25日,沅江荣信公司会计报表反映资产4130万元,负债593万元,净资产3537万元;公司2020年1月至11月利润总额3626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537万元。

(二)砂石开采情况。

明朗采区:2019年至2020年开采计划5680000吨,截至2020年11月25日,按照砂管办数据已开采3600710吨,另有疏浚973246吨和以尾堆名义内销1258093吨砂石未计入开采总量。巴南湖采区:2019年至2020年开采计划18000000吨,截至2020年11月25日,按照砂管办数据已开采5342412吨,另有疏浚及以尾堆名义内销5095136吨砂石未计入开采总量。

(三)砂石销售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5日,资阳晓日销售砂石5832049吨,增值税后销售收入37771.79万元;沅江晓日销售砂石10438548吨,税后销售收入47276.07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益阳晓日及下属公司通过对我市明朗、巴南湖采区砂石集中开采、加工、经营,对整顿非法盗采、违规卸砂等行为,平抑我市砂石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12月,公司向省、市、县三级财政缴纳砂石资源收入达2.4亿元,上缴税费1.02亿元,有力促进了各级财税收入的征收。公司内部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砂石开采、经营工作较为安全、有序,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但在公司内部控制、成本费用、业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砂石企业运营方面的问题。

益阳晓日未履行公司职责,对子公司监督管理缺位。

(二)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

1.以销售折扣名义折让吨位,少计销售数量。

2.船舶量方计量方式不合理导致少计销售数量。

3.未严格执行公司定价,导致收入流失。

4.无依据支付协调工作经费。

5.违规出借资金逾期且部分未签借款合同。

6.公司内控制度管理落实不到位。

7.砂石开采费、运输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8.资阳晓日砂石开采费未按批复方案执行。

9.银进公司违规决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导致国有资金损失浪费。

(三)影响市级收入方面的问题。

1.砂石销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2.资源费缴纳不及时。

3.砂石销售收入财政未参与分成。

(四)政策执行和资源环保方面的问题。

1.未经批准私设运输船舶临时停靠点。

2.砂石运输船舶对资江航道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3.对砂石开采运输及销售监管不到位,影响公司发展。

4.资阳晓日砂石开采计划制定不合理,实际开采量已接近开采总量。

5.银进公司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6.砂石开采工程船少缴增值税。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补充整改情况。

益阳市审计局

2022年1月24日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