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点击数:    时间:2019-08-12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六稳”工作重点,以“五先五市”为总抓手,聚焦聚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了《益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湖南省“停、缓、调、撤”调控政策,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高新区压减建设项目7个,压减投资29.14亿元。市本级和“两区”安排扶贫专项资金8429.1万元,重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环保资金3.43亿元,市政府出台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市本级筹措产业兴市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5亿元,重点支持全市“五个100”、“六个10”工程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2017至2018年市本级共免征小微企业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22项,暂停10万元以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3项。市本级、高新区和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92%、7.1%、1.87%。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市本级和“两区”财政部门强力推进财政改革,市本级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在益阳财政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预决算信息和政府性债务综合报告;高新区、大通湖区进一步细化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市本级、高新区对扶贫、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以评价促绩效管理。

一、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2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05%,比上年增长2.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08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比上年下降6.73%。

(一)存量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至2018年底,存量资金收回后,又结转两年未使用2563.32万元。

(二)部分预算指标混用。部分部门预算单位将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指标用于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障支出,涉及65个单位,金额3083.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从预算单位来看,市本级安排的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70%的单位有12个,累计结余结转8515.14万元。从预算项目来看,市本级安排项目中,有5个项目指标下达率低于50%,其中3项未下达指标,涉及金额600万元。部分项目指标已下达但部门预算单位未执行,有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6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政府办的主要问题:

1. 2018年未编制完整的预算绩效计划和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2. 电子政务办“智慧大脑+政务服务”项目安全等保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投标承诺中软件部分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未在合同中明确,未列入中标单位出具的遗留问题承诺函。

(二)市教育局的主要问题:

1. 困难学生寄宿费补助不精准。2018年,市教育局分配益阳朝阳国际实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6万元,其中23.85万元未发放到位,且市教育局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2.  挤占“三通两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0.27万元。

3. 未经审批在机关新院内无偿提供给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益阳分公司和华众保险中介代理公司经营场地约150㎡、40㎡。

(三)原市经信委的主要问题:

1. 2017年收取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控股的银城公司12万元,用于账外开支。上述资金审计期间已归还银城公司。

2.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参股银城公司政企不分且违规以财政资金为银城公司购置办公用房。银城公司存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在自营收入未达到薪酬办法的情况下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公司主要负责人违规出借资金、挪用资金等问题。

(四)市商务局的主要问题:

1. 滞留湖南省检验检疫局益阳办事处、长沙海关驻益阳监管机构筹备办公室工作经费14.5万元。

2. 市投促局行政运行经费挤占招商引资活动专项资金9.48万元。

3. 市场服务中心所属桥南市场2018年收支相抵亏损67.93万元。

(五)原市文体广新局的主要问题:

1. 短收羽星酒店租金。

2. 固定资产有账无物16件,固定资产有物无账2件。

3. 原体育馆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政社不分。原体育馆成立的辉煌俱乐部为民营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体育馆副馆长,与体育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且将体育馆场地出租收入作为俱乐部收入。二是2017至2018年房屋租赁收入33.3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是原体育馆物业办管理的“五环小区”物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四是少收原体育招待所主楼、停车坪,羽毛球综合训练馆小卖部,五环大厦五、六楼办公室租金11.93万元。

(六)原市政务中心的主要问题: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原市政务中心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咨询等3项、市卫计委的放射诊疗机构设置审批等2项、市工商局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等6项政务服务事项,应实行未实行网上办理。

2. 政务大楼四个营业窗口对外出租,其中三个租赁合同到期未与承租人续签合同,另一个少收一年租金15万元。

(七)共青团市委的主要问题:

公益支出管理不规范。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18年自筹捐赠支出60.76万元,为上年收入的54.86%,没有达到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70%的规定。

(八)市科协的主要问题:

挤占科技、科普专项资金124.99万元。

(九)市工商联的主要问题:

市总商会(与市工商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8年将捐赠收入作为会费收入入账25.65万元,且未签订捐赠协议和开具收据;扶贫捐赠支出421万元未建立受赠资产使用制度。

(十)市红十字会的主要问题:

1. 受捐衣物发放不及时。赈济物资库存衣物41箱2524件,存放时间超过四年。

2. 未建立赈济物资接收、分发的总账明细账,出入库台账不规范。

三、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41%,比上年增长20.74%。

(一)部分重点项目年初预算执行率较低。2018年,重点项目年初预算有12项执行进度低于50%,其中5项未执行,涉及金额4200万元。

(二)姚家湾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征地拆迁项目管理不规范,安置进度缓慢。

1. 征拆程序不规范。抽查谢林港镇梅林路等3个征拆项目发现,均未发布拟征地公告,未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征地公告发布一年半至5年后才组织征地拆迁入户调查及补偿协议签署,入户调查与补偿安置协议签署为同一时间。

2. 拆迁安置不及时导致超期支付拆迁安置过渡费。2018年,高新区拆迁安置过渡费中发放超过5年(含5年)的有354户,当年支出过渡费368.16万元,其中2户发放过渡费时间长达11年。

3. 原始资料缺失。抽查谢林港镇梅林路等3个征拆项目发现,建筑物及土地附着物拆除前影像资料均未保留,调查登记表及补偿明细表内容不全。

四、大通湖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3%,比上年增长1.8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4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7%,比上年增长1.06%。

(一)2018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提前确认财政收入307.55万元。2018年将保证金性质的临时耕地占用税307.55万元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库。

(三)环境保护税征管体制未理顺。环境保护税征收由纳税单位自主申报,税务、环保和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建立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未对纳税人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

五、2018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创新审计理念,加强审计管理和队伍建设,聚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7个(含工程造价结算审计项目36个),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2105.62万元,直接收缴财政4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自行缴库13966.53万元,向税控联管办移送问题线索促进税收追缴入库2325.56万元,核减政府投资6850.96万元,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1件。对8个区县市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了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对5个区县开展政府隐性债务审计,对市城建投等5家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着力防患重大风险;对5个区县市实施扶贫专项资金及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审计调查,助力脱贫攻坚;完成了市环保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履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职责。完成了11个部门(单位)财政收支审计和桃江县、赫山区财政决算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完成了7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沅陵县党政正职同步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和担当作为。组织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房交会财务收支、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实施情况、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民生审计,推进文明创建和民生改善。继续做好“一园两中心”、“资江风貌带”等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完成了市棚改大丰安置基地(二期)等重点工程决算审计和36个市政工程项目造价结算审计,组织开展了全市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审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和促进政府节支增效。

六、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6年听取审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18家相关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审议并逐一表决,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至2018年底,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到位率95.77%,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追回不合理支出239.47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0342.81万元,补交税款1165.13万元,收回资产出租收入1972.54万元,归还专项资金48.83万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理顺了体制、完善了制度、加强了管理、防范了风险。

七、规范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及时分配和下达专项转移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评估预警、风险化解和监督考核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特别是扶贫、环保领域,督促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对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加大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力度,规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审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加强立项审批、概算(预算)编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造价控制、竣工验收、资金监管等重点关键环节管理,科学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