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点击数: 时间:202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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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进行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分100分。现将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审计局是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1983年8月依据《宪法》规定设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 益阳市审计局机关设有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计划统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金融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重大项目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执行科21个内设机构,设高新区审计分局1个派出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7.96万元,占99.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75万元,占总支出的81.97%,其中基本支出1181.74万元,占67.42%,项目支出517万元,占32.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212.9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项目支出517万元,主要为审计项目业务工作经费。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保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益阳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监督保障。1至12月,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77个,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1813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1390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审计(调查)项目64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864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7710万元。 “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2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项目,市审计局继续保持了“全省文明单位”荣誉。 (一)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 始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讲政治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落实工作,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全年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经济责任等重大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安排、审计整改和其他涉及审计的重大事项报告、要情、专报共27篇,被批示42篇次,促进了社保、工程建设领域、体检市场监管等审计发现问题得到迅速整改。瞿海书记对《防控社保基金管理漏洞 守护基金安全》作出批示:“要加大纪检监察和巡察监督,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斩断伸向社保等民生领域资金的‘黑手’。”陈竞市长对《中心城区体检市场乱象亟待整治》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4次全体会议,提请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等2个文件。 (二)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 1.围绕促进统筹协调发展,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分季度对4个区县市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行跟踪审计,重点反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园区经营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资阳区一季度跟踪审计指出的高标准农田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问题,促进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2.1万元,修订了相关制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审计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实施、发挥长久效益。 2.围绕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市本级运用大数据对市级76家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审计全覆盖,完成了市本级、大通湖区、高新区和市发改委等6家市直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市高铁建设指挥部等3家单位专项审计和1家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反映了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控等方面问题;完成了智慧水利、智慧医疗等4个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审计,关注了智慧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运行效益等情况。 3.围绕保障民生福祉,开展民生审计。完成全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等,查出医疗机构和个人骗保、养老保险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移送骗保案件线索7起,督促社保部门清退或终止违规享受待遇人员570人,追缴社保资金324.53万元,医保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益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等2项监管制度;全市预算单位体检经费审计,促进5部门联合出台了《益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4.围绕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津市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等交叉审计,揭示了国有资产资源处置交易、耕地保护等方面问题。开展了东部新区管委会主任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市扶贫办等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影响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东部新区经济责任审计中,聚焦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的使用,查出公职人员涉嫌利益输送超标准支付征拆补偿款等问题,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件。 5.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开展政府投资审计。认真贯彻审计署相关规定、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湖南省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和市政府第49次、66次常务会议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