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 |
点击数: 时间:2024-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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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简 介 益阳市审计局是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1983年8月依据《宪法》规定设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设有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社会保障审计科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金融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重大项目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计划统计科、审计执行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园区审计科21个内设机构。 中共益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办)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办的统筹协调。 单 位 职 责 职 能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审计工作政策、规章制度、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委员会、市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 区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辖区及市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 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与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 构 设 置 益阳市审计局机关设有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金融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重大项目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计划统计科、审计执行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园区审计科21个内设机构。 单位主要负责人:桂培廷 市委审计办秘书科 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综合性汇报、讲话材料的起草,重要材料的综合把关、审计成果提炼。意识形态及中心组学习、党组、行政会议记录。 联系电话:0737-4240367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后勤、财务工作;负责省审计厅联络工作;负责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精准扶贫、河长制落实等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26020 法规科 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信用信息管理;负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指导益阳市审计学会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42515 审理科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及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对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协调,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审理工作,组织审计业务培训,特约审计监督员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42515 电子数据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大数据审计的组织、指导、综合分析和技术保障;负责机关计算机和网络建设的维护、管理、安全和电子数据的管理;负责电子政务和网络安全等有关方面的审计;负责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联系电话:0737-4242516 财政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方案制订和结果汇总,负责财政审计相关工作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42529 行政事业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三公”经费管理等行政类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13152 农业农村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扶贫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42516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管理和统计,负责协审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26549 社会保障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类审计项目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26020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保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42526 金融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 联系电话:0737-4248852 企业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企业类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26020 经济责任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01352 政策跟踪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的联络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42516 重大项目审计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 联系电话:0737-4226549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指导市内部审计协会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42535 计划统计科 负责建立审计监督对象数据库;负责制定、调整审计项目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检查统计,负责审计成本核算和外勤经费管理。 联系电话:0737-4242515 审计执行科 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相关职责,负责审计整改执行的联络、检查、综合。 联系电话:0737-4203285 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社保、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筹备、意识形态及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记录。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联络协调及巡视巡察、机关内设机构和区县市审计机关绩效考核等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737-4242531 机关党委 党委专职副书记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的党建、群团、机关纪委工作。 联系电话:0737-4242519 园区审计科 联系电话:0737-6204932
办公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98号 办公电话:0737-4226020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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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