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0〕1号
点击数:    时间:2020-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4月至5月,益阳市审计局对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工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科室,机关行政编制32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6人,离退休39人。下属市经信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省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益阳管理处、市无线电监测站、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个二级单位。

二、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批复市工信局机关2018年预算728.55万元,上年结转7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45.57万元。调整预算1248.12万元,实际支出1183.48万元,为调整预算支出的94.82%。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

2018年,市工信局年初“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经费预算86.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无出国(境)费、会议费15.04万元。实际支出11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7万元,会议费57.35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市工信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平衡;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并有效实施;在预算支出方面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会审联签制度,控制了机关经费支出;机关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但存挤占专项资金,对下属单位及其控股企业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下属单位存在政企不分,财务管理混乱,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开支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原市经信委2017年收取下属单位控股企业现金12万元用于账外开支。上述资金审计期间已归还银城公司。

2.个别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无租车费也未用单位公务车却报销了出差生活补助。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2018年末,局机关141.52万元账龄5年以上的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4.应提未提固定资产折旧。2018年末,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金额62.59万元,未计提折旧。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1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不符合要求。

2. 市工信局机关挤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8.37万元、挤占互联网+”行动引导专项资金3.6万元。

3. 拨付至市工信局机关的“互联网+”行动引导资金100万元,其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闲置。

4. 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市工信局未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互联网+”示范项目进行验收,对拨付至各企业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

(三)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墙改办存在的问题。

(1)个别办公经费支出票据不合规。9399元办公经费开票日期与原始记录日期矛盾,其中部分办公费支出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

(2)违规列支中餐补助。按全年出勤天数发放干职工中餐补助,没有扣减出差人员的出差天数,单位无食堂,干职工实际也没有统一就餐。

(3)个别差旅费开支不规范,住宿费发票与出差地点不符,且存在为外单位人员报销差旅费的情况。

2.市经信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党组织活动年初无计划、未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3.益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1)政企不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原市经信委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2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控股(占股42.86%),联合16家企事业单位组建了银城公司。依托银城公司控股银达、银鑫等多家公司,员工全部为聘任,所聘员工薪酬在银城公司发放,形成了 “一套人马、一个中心、多家公司”的管理模式。

(2)违规以财政资金为银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2018年11月,银城公司购买5套商品房作为公司办公场地,支付购房款169.8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55万元,公司自有资金14.87万元)。

(3)套取财政专项资金153.94万元。2017至2018年,银城、银达公司虚开发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153.94万元(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及绩效奖励98.45万元、公司接待费等43.49万元、原市经信委收取12万元)。

(4)挪用资金。2015年6月30日,银城公司原总经理自批自借公司款项20万元,已于审计期间归还。

(5)违规出借资金。2013年12月,银城公司原总经理违规出借公司资金160万元给其它公司,已造成损失29.23万元。

(6)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银城公司在自营收入未达到薪酬办法的情况下,2017至2018年无依据发放职工薪酬及绩效186.9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市工信局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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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