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一园两中心”PPP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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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益阳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自2016年8月起,益阳市审计局对益阳市“一园两中心”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本次审计时段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益阳市“一园两中心”项目是我市“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位于益阳高新区内,由梓山湖生态公园、市民文化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部分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其中梓山湖生态公园5万平方米,市民文化中心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5.3万平方米,地下1.3万平方米),市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7.0万平方米,地下3.9万平方米)。市民文化中心位于梓山湖生态公园南端,迎宾路北侧,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展示馆、美术馆、职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含老年大学)、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组成。市民服务中心位于迎宾路南侧与市民文化中心相对之处,由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人才交流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配套中心组成。该项目建设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计划投资约20亿元,拟定项目资本金6亿元,项目合作期限17年,其中项目建设周期2年,运营期15年。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2016年8月,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益审通〔2016〕55号)。

2017年6月,益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并指定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作为项目出资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和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根据PPP模式组建益阳市中冶科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授权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标,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项目设计单位,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湖南建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按照PPP合同要求,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单位。

(二)项目资本金投入情况。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所成立的项目公司益阳市中冶科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应投入项目资本金共6亿元。其中,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亿元(甲方,30%股权);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0.6亿元(乙一,10%股权);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3.6亿元(乙二,60%股权)。至2018年12月末,上述股东已投入项目资本金共4.05亿元。其中,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亿元;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0.6亿元;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65亿元。

(三)项目融资情况。根据该项目公司2018年3月7日董事会决议,该项目2018年度计划获取银行贷款6.65亿元。至2018年12月末,公司账面反映实际贷款2.5亿元。

(四)工程款拨付情况。至2018年12月末,公司账面反映该项目累计支付施工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共26958.62万元,其中2018年共支付22958.62万元。

(五)征拆款拨付情况。公司账面反映,至2018年12月末,累计拨付高新区征拆款13500万元,累计拨付赫山区征拆款2000万元。其中,2018年拨付高新区9000万元,2018年拨付赫山区征拆款5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股东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未到位。

(二)益阳市中冶科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费超标准。

(三)部分项目现场签证不实。

(四)工程建设进度整体滞后。

三、以前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到位问题:监理单位人员配置不足、现场签证不及时、施工单位执行监理整改要求不到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相关问题都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项目公司个别股东未及时足额出资、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设计成果滞后或图纸不完整、签证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益阳市中冶科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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