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医院2017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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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至10月,对益阳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人民医院)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人民医院基本情况。

市人民医院系资阳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5月由省卫健委发文确认为“三级综合医院”,隶属于资阳区人民政府管辖。下设心血管内科等13个“市级重点学科”科室。医院占地51.92亩,人员编制数387人。2019年末,医院在职职工733人。2017年至2018年执行医院会计制度,2019年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根据财务报表反映,至2019年末,市人民医院资产总额31485.6万元,负债总额16233.21万元,净资产总额15252.39万元。

(三)收支结余情况。

根据财务报表反映,2017年至2019年,市人民医院收入合计76908.57万元,支出合计71881.13万元,收支结余5027.4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成功申报三级医院,医疗事业发展较快。2016年5月,申报三级医院,2019年5月,市人民医院由省卫健委发文确认为“三级综合医院”,为全市第二家三级综合医院,医疗事业发展较快。

(二)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医疗条件逐步改善。加大立项争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在门诊大楼完工使用的基础上,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投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4000万元,用于医院内科大楼建设。

(三)会计基础工作较好,财务管理较健全。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总体较好。但存在执行医疗收费价格政策不严格,违规开展医疗合作,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服务违规收费12.7万元。

2.药品“二次议价”获取收益3178.97万元,未向患者让利。

3.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收取贫困人口住院预缴金14.3万元。

(二)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增医疗业务成本1378.72万元。

2.违规大额支付现金474.83万元。

3.多计提医疗风险基金97.53万元。

4.未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清算36.82万元。

5.医疗设备采购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93.07万元。

6.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核定欠准确。

7.违规给聘用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68人次,且无依据列支聘用人员住院补充报销费用13.52万元。

8.未及时清理药品供货企业购药款10.67万元。

9.应付职工保障余额较大。

10.绩效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

(三)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内科大楼新建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内科大楼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四)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眼科项目合作,合作终止后未及时进行清算。

2.违规与无资质公司开展外科手术合作。

3.药品管理不规范,药品盘盈57.71万元未查明原因。

4.体检中心管理不规范。

5.部分工程、服务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1)物业保洁服务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2)洗涤服务外包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6. 未及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结算。

7.部分医务人员属卫健系统内调人员,长期混编混岗。

(五)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医保刷卡管理不到位,扩大支付范围877.96万元。

2.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充值诊疗卡,患者未就诊取得医保基金40.32万元。

3. 未及时清理医保基金往来款项233.45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市人民医院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将医疗服务违规收取的费用上缴财政,严格执行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规范了现金支付,支付了供应商欠款,规范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积极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终止与无资质公司合作,完善修订了《益阳市人民医院药品盘存管理制度》,大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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