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2〕14号
点击数:    时间:2022-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至12月,对益阳市公安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益阳市“两所合一”建设项目以“益阳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2010年3月市发改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益发改投〔2010〕47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春嘉路以东、梅林路以北,批复建筑总建筑面积27153平方米,其中看守所23484平方米,含在押人员用房11628平方米、民警用房9372平方米、武警用房1200平方米、附属用房1285平方米;拘留所3669平方米,含拘室及教育、文化、医疗用房2208平方米、行政管理及生活保障用房1122平方米、附属用房339平方米。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1542.37平方米,其中看守所面积为16060.45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为1775.03平方米、拘留所面积为5762.44平方米、业务楼面积为3556.41平方米、武警营房面积为2999.28平方米、餐饮中心面积为1388.76平方米。批复概算总投资5431万元。

(二)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资金来源合计9578.68万元,其中,中央2627万元,市级6951.68万元。

(三)“两所合一”建设项目工程主体工程、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智能监管弱电系统、专用安防采购与安装项目等主要工程的中标单位分别是湖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嘉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靖江市双盾公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等。监理单位为湖南华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南恒创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

(四)益阳市审计局2014年6月派出审计组对“两所合一”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二、审计结果

经审计,“两所合一”建设项目决算造价共计14338.7万元。

(一)待摊投资支出471.42万元。

(二)设备投资支出991.88万元。

(三)建筑安装工程支出12875.4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及评审不准确。

(二)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

1.设计变更不及时。

2.竣工验收不及时。

3.变更资料不完善。

4.招标清单遗失。

5.工程进度缓慢。

(三)建设程序不合规。

1.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2.先施工后进行财政评审。

3.先施工后签订施工合同。

4.建设工程未组织验收即交付使用。

5.未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

(四)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

(五)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

(六)项目投资超概算。

(七)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

(八)未经竞争性程序,将工程项目拆分发包给施工单位。

(九)“两所合一”基建财务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益阳市公安局已组织进行了整改。

益阳市审计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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