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3〕1号 |
点击数: 时间:202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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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4月至6月,对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益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其主要职责: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市市场监管局下设办公室等43个内设机构、下辖9个事业单位(2个副处级、7个正科级)。市市场监管局行政编制99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3名。2021年,机关行政账会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5152.84万元,负债总额53.00万元,净资产总额5099.84万元。 (一)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市财政年初批复市市场监管局预算4484.8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6575.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6.61%。当年实际支出6580.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6.73%,为调整预算的100.08%。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83.64万元,比上年下降23.75万元,降低28.40%,其中:公务接待费27.82万元,比上年下降4.19万元,降低15.06%;公务用车费39.85万元,比上年下降15.06万元,降低37.79%;会议费15.97万元,比上年下降4.5万元,降低28.18%;无出国(境)费用。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年初非税收入计划80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3492.47万元,完成预算的436.56%。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预算基本实现收支平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得到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较以前年度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机关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未将上年结余应付代管资金3.6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无预算支出156.4万元。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支出项目经费156.4万元未编入部门预算。 3.部分项目预算不准确。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计划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90万元,实际支出10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7.97%。 4.机关超编,长期借用下属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不足。 (1)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9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实际在职在岗人员137人,超编27人。 (2)长期借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8名。 (3)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101名,实际在岗执法人员56人,占核定编制的55%。 5.超编制配备车辆。2019年,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市市场监管局车辆编制数8台,截至审计日,实际有车辆13台,超配5台。 (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双随机、一公开”执行不到位。 (1)部分“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比例不达标。 由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食盐批发、销售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为存续状态的企业有7家,市市场监管局仅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1家企业进行了抽检。 (2)对同一对象两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 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就食品安全监督内容对湖南湘燕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两次抽检。 2.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不合理导致执行不到位。 3.未按规定将受到从重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对益阳银富燃气公司迎风桥液化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对部分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管不到位。 5.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 市市场监管局罚没物资未实行分类、分案保管;保管场所未配备罚没物资贮存要求的安全、通风和防潮等设施。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不规范。一是先公开后审批。二是公开的发文时间与案卷的发文时间不一致。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费。 2.往来款项未清理到位。 (四)二级机构存在的问题。 1.市质检院违反“三不一末位”规定,“一把手”审批财务支出。 2.市质检院样品、试剂管理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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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