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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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2月至5月,益阳市审计局组织对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通湖区管委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税收入30595.81万元,为预算的97.82%,比上年增长5.3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875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60.82%,非税收入8294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39.18%),为预算的105.21%,比上年增长12.05%;上划中央收入7581.62万元,为预算的84.49%,比上年下降7.11%;上划省级收入1845.19万元,为预算的84.41%,比上年下降7.56%。

  2021年,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7%,比上年下降18.83%。

  2.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财政收入总计13301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9万元,公共财政上级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等)722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00万元,上年结余81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29万元,调入资金24673万元。

  2021年,大通湖区财政支出总计13178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7万元。收支相抵,2021年年终结余12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1.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0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83%,比上年增长12.13%。基金预算支出278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2.84%,比上年下降21.66%。

  2.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4589万元,其中: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38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5万元,上年结余4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85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3845万元,其中: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78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万元,调出资金246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5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4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社保基金收入88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621万元,利息收入3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960万元,转移收入43万元,其他收入154万元)。大通湖区社保基金支出8668万元,当年社保基金结余145万元,累计资金结存923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政府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1万元,实际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五)非税收入收支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完成非税收入46389.47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25813.15万元,专项收入32.3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35.04万元,罚没收入1015.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64.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6606.87万元,其他收入721.79万元。当年支出为45801.2万元。其中:上解国库45595.9万元,划转专户205.3万元。

  (六)税收征管情况。2021年,大通湖区完成税收收入22299万元,预算指标中,税收征收经费共计532万元,税收成本为2.39%。

  二、审计评价

  (一)年度预算执行基本到位。2021年,大通湖区公共财政总收入126288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9万元。2021年,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7%,比上年下降18.83%。

  (二)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压减一般性支出,各预算单位全年压减率达到10%。将压减的1764万元用于教育、殡葬改革、大米产业发展、环保建设等民生方面。

  (三)财税收入质量较上年有所提升。2021年地方财税收入完成21169万元,比上年增长12.05%,税收收入占比60.82%,非税收入占比39.18%。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提升2.56%,本级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

  (四)本级财力有限,财政运行仍然困难。大通湖区财政增收困难,本级财力弱小。2021年,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9万元,仅占大通湖区公共财政总收入的16.76%,财政运行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程度仍然较高。

  (五)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021年,大通湖区财政管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债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通湖区预算编制6143.4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者项目。

  2.税收分成预算经费与目标考核情况挂钩。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4.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1)部分债券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2)2021年乡镇公墓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3)存量资金支出4486.31万元未纳入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1)非税收入4006.71万元上缴不及时。

  (2)分成收入102.08万元上缴不及时。

  2.土地重复交易导致虚增财政收入2116.59万元。

  3.社会保险费16.55万元未及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4.2021年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违规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5.预算支出不及时,国库集中支付指标年末结转较大。

  6.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7.部分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8.农垦片区开发项目征拆资金支出挂账2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末,共实际支付1856.76万元,截至2022年5月9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

  (三)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出让建设用地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导致土地闲置。

  2.未按规定追究国有建设用地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3.养老保险账户开设未报财政备案管理。

  4.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养老支出户、工伤津贴及医疗费发放支出户未及时核销账户。

  (四)政府债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单位闲置一般债券资金3592万元。

  2.将应由预算安排的一般债券利息支出2285.65万元分摊给大发投。

  3.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

  (1)标准化厂房项目进展缓慢。

  (2)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致财政债券资金闲置4139.5万元。

  4.未按规定公开部分专项债券使用情况。

  5.未按规定开展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五)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21年12月底,存量资金3573.76万元未清理收回。

  2.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

  3.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闲置。

  4.非税待查收入4152.14万元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5.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

  6.库款不足导致“有粮票无粮食”现象。

  7.“支出挂账”规模大。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部分单位年度资产报表数据不完整。

  (1)保障性住房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审计期间,此问题已整改。

  (2)政府办公大楼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单位固定资产卡片不完整,新配置的资产未登账。

  (2)单位固定资产卡片不真实。

  (3)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

  (4)9台已处置车辆未及时销账。

  3.履职不到位。

  (1)2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2)4个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清查、盘点资产。

  (3)报废资产未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七)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设置歧视性条款。

  (1)2021年,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采购的两室及反诈中心建设项目,中标金额175.88万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中,对供应商设置歧视性条款。

  (2)2021年,区农水局采购的2021年大通湖“智慧渔政”建设项目,中标金额125.6万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中,对供应商设置歧视性条款。

  2.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3.部分电子卖场采购流于形式。

  4.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施工进度滞后。

  5.履约保证金缴纳不及时。

  6.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进场交易。

  7.部分合同款项支付不及时,涉及区教卫局、区自然资源局3个项目,审计期间,区教卫局已整改。

  (八)“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高四新”有关规划及推进机制不健全。

  2.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进度缓慢。

  3.产业园区创新平台体系不健全。

  4.大通湖区2021年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方案部分指标未达到目标值。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清退职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92.9万元。

  2.异动人员新旧个人账户未合并,涉及人数94人,金额160.96万元。

  3.违规将应由基金支付的21.15万元丧葬费、抚恤金摊派给参保单位;另有3人尚未办理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手续。

  4.死亡人员多发待遇7.73万元未及时收缴至基金专户。

  5.已死亡人员多发待遇4.8万元,截至2022年3月,0.22万元仍未收回。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委会对上述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