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湿地修复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3〕8号
点击数:    时间:2023-05-04
     

 

  益阳市审计局于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对益阳市林业局洞庭湖湿地修复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20年以来,益阳市林业局共申报实施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3个项目。

  (一)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项目。2020年5月,湖南省林业局以湘林规函〔2020〕23号批复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核定项目投资2663.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生境改造、沉水植物补植、结构完整性修复、监测能力提升、监测巡护、宣传标牌、洲滩封育、除萌芽条、封沟育洲、岸线防护林等。

  (二)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021年8月,湖南省林业局湘林规函〔2021〕67号批复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工程实施方案,核定项目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监测监控设施维护与设备购置、退化湿地恢复等。项目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涉及到5个标段,均履行了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

  (三)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2021年7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21〕504号批复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核准项目总投资111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29万元,地方配套2232万元。2022年8月,湖南省林业局以湘林规函〔2022〕54号批复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核定项目建设内容为:湿地保育、湿地修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1158.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29万元,地方配套2229.05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含报建审批阶段)。

  二、审计评价意见

  根据益阳市林业局提供的有关资料,益阳市林业局出台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细则》,通过水文水系结构调整、湿地生态环境改造、植被恢复、景观工程提升等措施,改善恢复了区内湿地生态环境,提升了湿地生物多样性,发挥了湿地净化、湿地水源涵养等多重生态服务功能。但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管理、后期管护、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沉水植物种植未发挥作用

  (二)项目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超采购需求内容。

  2. 政府采购文件违规设置评分要素。

  (三)项目建设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未按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四)后续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管护制度。

  2.后期管护不到位。

  (1)市林业局委托大通湖湿地管理局实施的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岸线、洲滩及缓冲区、实验区生态修复工程(大通湖项目区),工程护栏出现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现象。

  (2)市林业局委托资阳区林业局组织施工的无名洲湿地修复工程,在湿地项目区内发现有人为放火的痕迹,岸线防护林枫杨死亡率较高。

  (3)由市林业局实施的2021年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生态涵养带发现,资阳区项目区、大通湖项目区、沅江市项目区和青鱼嘴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区种植的水杉成活率低,大部分已经死亡。

  3.监测巡护记录不完整。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1.挤占项目资金0.56万元。

  2.违规列支外单位费用1.72万元。

  3.会计核算不合规。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市林业局组织了认真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内部管控程序,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