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3〕9 号
点击数:    时间:2023-05-04
     

 

  益阳市审计局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对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15年6月、2017年6月、2020年4月,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益发改社﹝2015﹞161号、益发改社﹝2017﹞194号和益发改社﹝2020﹞157号文件批准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以及附属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6897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信息化工程、弱电工程、亮化工程、文化设计、医疗设备、办公家具、室外附属工程等,批复项目投资64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二)资金来源情况。截至2022年1月31日,该项目已到位资金52257.46万元。

  (三)项目施工组织建设情况。该项目主体工程、消防、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等项目均履行了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8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情况。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61010.74万元,调减5526.3万元,其中:待摊投资2580.03万元,调减1174.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3964.93万元,审减4339. 07万元;设备投资4465.78万元,审减12.44万元。

  二、审计评价

  市妇幼保健院较好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任务,工程项目荣获湖南省建筑工程“芙蓉奖”,基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基建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但此次审计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财务决算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次装饰装修施工图未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先施工后签补充合同。

  (2)超过规定期限签订施工合同。

  2.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该项目编制消防工程预算时,未按照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编制预算,施工图纸中的消防电源监控等5个系统和水泵及风机设备电缆等清单子目漏项。

  (2)消防漏项工程中消防电源监控等5个系统未进行财政预算评审。

  (3)个别项目未经竞争性程序选定施工单位。该项目通风工程子项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下与湖南大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4)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招投标评标委履职不到位。

  3.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

  (1)该项目信息智能化系统工程子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

  (2)外墙干挂石材由背栓式变更为挂件式无变更资料,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4.造价咨询机构对部分项目的结算初审把关不严。

  (三)财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合同印花税14.87万元。

  2.多计项目待摊投资1189.66万元。

  (1)多计项目建设期利息753.05万元。

  (2)多计市妇幼保健院公卫楼建设项目前期费用436.61万元。

  3.工程结算多计建设成本4351.5025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了认真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内部管控程序,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