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关于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3〕20号 |
点击数: 时间: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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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益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2月至5月,对益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市科技局是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市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统计工作等。市科技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下属1个二级机构(市信息所)。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27人。截至2022年12月末,局机关资产总额246.37万元,负债总额118.44万元,净资产总额127.93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机关全年共拨入预算经费843.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82.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61.1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20.1万元,占全年调整后预算经费总额的85.4%。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支出11.03万元,较上年度7.73万元增加4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出国(境)费用0元。2022年,会议费支出4.27万元,较上年度1.89万元增加125.9%。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2年,市科技局机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保障了单位职能与职责履行;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实行经费事前审批制度与事后会审联签报销审批制度。但仍存在预算编制欠科学、财政财务支出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欠科学,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2022年,市科技局年初预算批复为382.11万元,年中预算追加461.19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84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0.7%。当年实际支出72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8.5%,为调整后全年预算的85.4%。 (二)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 1.往来科目列收列支,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在往来科目中多列收入65.12万元,多列支出56.95万元。 2.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2022年多缴纳住房公积金161992元,其中单位多缴纳80996元,个人多扣缴80996元。 3.虚假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20元。 4.虚报差旅费1700元。 5.违规发放自设新闻宣传和党务政务信息奖励7700元。 6.食堂管理不到位,无审批支付接待、加班餐费45911元。 7.未及时上交代收水电费195913元。已于2023年5月17日,将上述水电费195913元上交财政,该问题已整改。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账账不符。截至2022年12月底,会计账与固定资产台账差额252416元。 (四)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科技专项资金13.17万元用于行政运行。 2.科技创新项目管理不到位,超期签订项目任务书。 3.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个别项目未达到任务书要求通过验收。 (五)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市信息所挤占科技专项资金5.98万元用于行政运行。 2.已撤销二级机构未依法进行清算注销。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市科技局正在组织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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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