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关于外环路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4〕1号
点击数:    时间:2024-01-10
     

 

  益阳市审计局于2022年8月至12月对外环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来源情况

  1.可研及投资估算批复情况。

  2011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申请,对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外环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益发改投〔2011〕443号),同意实施益阳东部新区外环路建设项目。外环路按城市道路主干道技术标准建设,起点为G319国道与东部新区高新大道交叉处,终点为赫山区岳家桥镇,长14.35公里,宽46.5米,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12.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地方自筹。

  2012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两型投资公司的申请,批复建设益阳东部新区灵宝山至双板桥道路项目和大泉至龙潭口道路项目(益发改投〔2012〕345号、益发改投〔2012〕346号)。灵宝山至双板桥道路项目起点为G319国道与东部新区高新大道交叉处,终点为赫山区沧水铺镇双板桥村,长9.9公里,估算总投资8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单位自筹。大泉至龙潭口道路项目起点为赫山区岳家桥镇龙潭口村,终点为岳家桥镇大泉村,长4.5公里,估算总投资4.2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单位自筹。两条道路的宽度皆为38.5米至57米,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包括自行车道、公交停靠站等附属设施建设。

  2014年10月,因土地报批和规划设计等环节周期较长,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两型投资公司的申请,批复同意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灵宝山至双板桥道路、大泉至龙潭口道路项目核准延期一年(益发改投〔2014〕336号)。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情况。

  2015年1月,市住建局根据市两型投资公司的申请,对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益阳东部新区外环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K0+000-K13+541.436)两阶段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益建科发〔2015〕2号)。批复项目全长13.54公里,设计起点接高新公路与G319线国道的平交口,设计终点为衡泉路,道路宽46.5米,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车速60公里/小时,使用年限15年,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设计桥梁标准为城市A级。批复同意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及取费标准,概算投资为79805.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181.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23.95万元,预备费3800.25万元。

  3.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市两型投资公司共筹措资金10亿元,全部为银行贷款。

  (二)项目施工组织建设情况。

  外环路建设项目2015年9月公开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4100.18万元。实际路基施工13.54公里,路基精加工12.77公里,主线路面施工11.9公里,辅道路面11.6公里。

  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竣工日期2020年3月。设计单位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三)以往年度审计情况

  2021年7月,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专项清查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实施文津巷路道路工程等56个项目概算调整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湖南省审计厅授权益阳市审计局对外环路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市两型投资公司编制了外环路建设项目调整概算报告,送审概算总投资额133089.69万元,审计后概算总投资125021.95万元。

  二、审计结果

  2022年11月,市两型投资公司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规范,编制了《东部新区外环线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上报投资总额110755.29万元,其中:待摊投资51598.09万元(含应付未付征地拆迁费用71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5689.9万元,尾工工程3467.3万元。

  市两型投资公司仅送审了由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实施的外环路主体项目,送审金额50046.92万元,审计后金额48811.07万元,审减1235.85万元。

  三、审计评价

  外环路建设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原东部新区的交通环境,带动了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在投资控制、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多编列预算造价942.3万元

  (二)预算评审机构出现重大差错,多计招标控制价949.54万元

  1.更改该项目预算中余土弃置的定额,预算评审造价多计157.99万元。

  2.特殊路基处理利用挖余石方计取材料价格未核减,预算评审造价多计791.55万元。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应废标未废标

  (四)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五)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工期601天

  (六)签证及计量审核不严

  (七)工程结算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910.89万元

  (八)征拆费用挤列建安工程投资246.97万元

  (九)建设内容送审不完整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内部管控程序,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