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4〕7号
点击数:    时间:2024-05-16
     

 

  益阳市审计局于2023年6月至7月对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2020年8月至11月,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批复《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原水输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益发改行审﹝2020﹞327号)、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益发改行审﹝2020﹞389号)、《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益发改行审﹝2020﹞451号)。建设内容: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原水输送工程(以下简称原水输送工程)、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取水工程(以下简称取水工程)、团州污水处理厂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益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存量资产盘活和水环境在线监测工程等。

  (二)PPP项目入库情况

  2021年8月,市人民政府批复以益政函﹝2021﹞211号文件同意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总投资281691.51万元。采用TOT+BOT模式,合作期限不少于30年;市财政局以益财金﹝2021﹞220号、221号通过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团州污水处理厂子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意见;赫山区财政局以益赫财金﹝2021﹞5号、6号通过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非污水处理厂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意见。2021年12月,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经批准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库。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2020年 10月至11月,通过公开招标,以工程总承包模式 (EPC模式)分别确定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取水工程、原水输送工程一标中标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原水输送工程二标中标单位。确定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取水工程监理中标单位,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原水输送工程监理中标单位。

  2022年6月,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为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中标单位;同年9月,确定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全过程咨询(造价、监理)实施单位。

  2022年11月,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股5%)、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参股71%)、长江勘察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参股1.5%)、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参股5.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参股8%)、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参股8%)、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1%)、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参股0.1%)八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SPV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

  2023年5月,对前期已完成了 EPC招标并后续纳入PPP项目实施的原水输送工程和取水工程,SPV公司与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中标联合体单位、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四方协议,约定SPV公司仅负责支付事项,其余条款仍按照原EPC合同执行。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SPV公司资金总收入41990.42万元,其中:营业收入403.59万元(团州污水处理厂),资本金注入3907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500万元,利息收入11.83万元;支出总额35524.13万元,包括:存量资产购买(团州污水处理厂)33645.04万元,建设项目支出1519.87万元,营业成本支出200万元,税金支出159.22万元;结余6466.29万元。

  根据SPV公司提供的资料,SPV公司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分公司签订金额为6.78亿元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用于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一期)建设及存量资产转让,截至6月底,该贷款尚未提取。

  (五)项目建设情况。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至审计时止,PPP项目部分子项先后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部分子项获得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等,但同时还存在部分子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的情况。

  2.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7月,各子项工程建设情况如下:取水工程泵房主体完成90%,取水头部自流管加工完成;原水输送工程一标段志溪河-康富路段顶管施工完成工作井24个,完成顶管顶进1700米;原水输送工程二标段敷设管道7336米;秀峰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小区改造完成项目30个,正在施工23个;秀峰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完成6条,正在施工5条;秀峰湖污水泵站新建工程正在建设。其余子项未开工。

  二、审计评价意见

  益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的建设将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沿河片区城市品质。SPV公司及相关单位克服困难推进了项目实施,财务资料和项目建设资料基本真实合法,但也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存量项目转让价款未按时支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识别和入库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实施方案与可研批复内容不一致。

  2.未按实施方案运作模式实施项目。

  (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可研编制费招标控制价超批复金额。

  2.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

  3.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

  4.合同签订不及时。

  (三)项目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1)所有子项均未办理工程质量受监手续。

  (2)所有子项均未编制施工图预算、未进行财政预算评审。

  (3)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滞后。

  (4)施工图审查报批滞后,白图施工。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滞后。

  (6)秀峰湖污水泵站新建工程未获得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进行施工图审查。

  2.子项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

  3.新增建设项目未履行审批手续。

  4.未按规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勘察单位提供的成果存在较大偏差。

  2.施工现场地质与勘测结果不符,未按重新勘测的成果及时修订施工图。

  3.边施工边修改施工图,施工图优化不到位。

  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把控不严。

  5.施工数据记录矛盾。

  6.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手册及方案的编制与报批。

  7.施工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开工。

  8.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9.设计合同暂定金额未遵循PPP项目合同有关约定。

  10.PPP项目合同优先解释顺序未排在第一位。

  11.参建单位现场人员未按要求到位。

  (五)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量项目转让价款未按时支付。

  2.未按章程规定时间出资。

  3.相关经济事项未进行财务核算。

  4.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

  (六)其他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多收取服务费33.28万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益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整改,出台了相关制度,完善了内部管控程序,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