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益审公开〔2025〕3号
点击数:    时间:2025-01-23
     

 

  益阳市审计局于2024年3月至5月对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旅广体局是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群众、青少年体育发展等,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文旅广体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等20个科室,产业工会1个,机关行政编制44名,工勤编制2人,实际在职在编42人,退休86人。机关及二级机构实际在职在编人数共205人。

  下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3个,为益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益阳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为益阳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益阳市文化馆等。下属企业3家,分别为益阳市剧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益阳市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益阳市摄影艺术服务中心。

  二、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文旅广体局机关年初部门预算120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94万元,项目支出88.15万元。根据决算(草案),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机关调整预算248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99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19.92%,项目支出1143.43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297.14%。当年实际支出2480.42万元。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

  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机关“三公”经费共计34.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较上年减少4.68万元,下降52.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9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5.08%;因公出国(境)费用11.52万元。会议费8.73万元,较上年减少4.14万元,下降32.17%。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工作。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本次审计也发现,市文旅广体局在内部控制和对下属单位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支出不真实1.11万元。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在某技能比赛益阳选拔赛中存在支出不真实1.11万元。

  2.未及时收取租金73万元。截至2024年4月16日,市文旅广体局应收未收羽星酒店2022年5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租金共73万元。

  3.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抽查发现,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时,存在结账菜单未经相关经手人确认、菜单上的菜品无单价的情况。

  4.项目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支出应经未经党组研究确定。一是2023年10月26日,市文旅广体局在未经局党组会审议的情况下与益阳市资阳区博敏足球俱乐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56万元,合同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是2022年至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另有2个项目的支出未经党组研究确定,涉及金额37万元。

  5.固定资产产权不明。截至2024年5月13日,益阳市康富南路76号综合楼(共五层)第一层已出售,其余楼层未办理产权证,产权不明晰,市文旅广体局未将协议约定产权分割的第四层计入固定资产。

  6.向区县转嫁支出25万元。2023年9月,市文旅广体局在安化县文旅广体局2022年文旅大会资金中列支市局2022至2023年度日常电梯视频宣传费25万元。

  7.违规借调下级机构人员。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从二级机构共抽调13人长期到机关工作,时间均超过1年,未履行借调手续。

  8.食堂管理欠规范。2022年至2023年,市文旅广体局食堂采取费用包干形式。抽查发现,在机关集中年休假期间,用餐人数减少,食堂食材费未按实际下降。

  (二)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挤占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10.08万元。2022年,市文旅广体局收到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当年在上述资金中列支周末花鼓剧场演出服务费9万元、送戏惠民演出补贴1.08万元。

  (三)下属二级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市少体校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产权不清。2019年7月、2020年9月,市少体校两次与湖南省动力驿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联合组建射击队协议书,协议中明确了某射击场作为训练场地,经调查发现,该场地资产产权未明确且未在市少体校账面体现。

  2.市文化馆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工资及绩效5.86万元。2023年3月、9月,市文化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杨某,因涉嫌犯罪被两次取保候审,在杨某被判处拘役后,2024年1月至4月,发放其工资及绩效共计2.43万元。

  (2)无依据将行政资金拨入工会账。2022年、2023年,市文化馆在工会经费充足的情况下,无依据从行政经费中分别拨入工会补助经费9.98万元、10万元。

  3.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

  (1)现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市剧院出纳收取租金6.35万元未入账,作为单位备用金用于剧院开支,收取的租金与出纳个人资金混放,公私无法区分。二是2023年7月,益阳市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广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拍摄宣传片,金额为1万元,该资金市电影公司直接在租金中进行冲减,收支未在账面体现。三是未及时记现金日记账。

  (2)未及时收取租金0.6万元。2021年至2023年,市电影公司应收未收湖南广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金0.6万元。

  (3)未经评估转让资产。2020年5月28日,东方财富国际影城(甲方)与卢某(乙方)签订《桃江县灰山港镇东方财富国际影城整体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以20万元价格将影城整体转让给乙方。上述资产出让前未经评估。

  (四)市文旅发展大会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专项资金186.02万元。经审查发现,安化县文旅广体局在支出中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其他项目支出等情况,涉及资金186.02万元。

  2.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一是拆分户外广告宣传项目规避政府采购。二是拆分路灯杆广告宣传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了整改,多数问题已整改到位。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