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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 |
点击数: 时间:2019-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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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现就局机关干部职工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程序。 拟操办婚丧喜庆的在职处级领导干部填写纸制表报告(交由机关纪委汇总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拟操办婚丧喜庆的其他在职干职工向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填写纸制表报告。 二、具体填报要求。 (一)拟操办婚庆事宜的,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填表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再填表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二)操办丧事事宜的,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表报告实际情况。 此项纳入党风廉政检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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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