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深入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点击数:    时间:2019-07-31
     

 

在7月29日召开的益阳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上,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了学习解读。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县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局党组成员李良平对《规定》进行了解读,详细阐释了《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计划制定、审计内容、审计组织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审计结果反馈、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等作出的具体要求。

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德保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全面贯彻执行新《规定》,真正运用于工作实践。一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管理。按照《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科学制定五年轮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二是深化审计内容和评价,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等作为主要审计内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规范审计实施程序。对送达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反馈、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报送等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全市审计机关年内未完成的经责审计项目均严格按《规定》实施。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周丹)

 
     
     
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