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
点击数: 时间:2023-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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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湖南省“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环境、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审计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全省审计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把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审计领域重大工作,为审计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省审计工作有了较好的基础。“十三五”时期,我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审计署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审计2.6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500多亿元,移送问题线索3500多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600多项。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省市县三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全面组建、有效运行,全省审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审计作用有效发挥,聚焦审计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各类审计,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效能显著提升,大力推进科技强审,全面提高审计质量,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审计威慑力和公信度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有质有效,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这些为“十四五”全省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新的重大使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我国“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蓝图进行擘画,系统回答了新发展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地提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审计署对“十四五”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职,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些都对“十四五”全省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审计署的要求上来,增强历史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职业荣誉感,在开启湖南现代化新征程中彰显审计担当。 ——我省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全省审计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部分审计干部的审计理念、能力素质、方式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审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审计的运用还不充分;审计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够,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层次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推进审计全覆盖还面临较大困难,等等。全省审计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力补短板,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善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审计力量。 三、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立足全省审计一盘棋,强化党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贯穿一条主线。 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主线,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国之大者”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谋划和开展审计工作,把是否有利于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力发挥审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职能作用。 ——坚持两个导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把握经济监督这个基本定位,紧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开展审计,以过硬的审计成果展现审计工作的专业性。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主动对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研究型审计”建设。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的深入研究,深化审计计划源头管理,确保审计计划充分体现党委政府的意图;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入研究,增强审计成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把握三个关系。 一是既要依法审计又要实事求是。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同时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求真务实,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事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 二是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突出审计重点,实现审计全覆盖纵向与横向相统一、有形与有效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 三是既要“治已病”又要“防未病”。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制度、机制创新,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提出治本之策,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聚力四大重点。 一是聚力“政策”。着力提升宏观意识、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跟踪审计,围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落地情况加大审计力度,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二是聚力“绩效”。牢固树立绩效审计的理念,注重反映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使用、投资运营及配置使用的绩效,关注存量资金盘活、一般性支出压减等情况,促进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推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是聚力“安全”。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当好经济安全的“守护者”,把揭示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政府性债务管理、金融、企业经营投资、粮食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聚力“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各项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促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服务五大目标。 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加强审计监督,关注“八大工程”“七大计划”“四大改革行动”“五大开放行动”等配套措施的实施情况,掌握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加强审计监督,高度关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落实情况,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培育新发展动能,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三是服务权力规范运行。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公职人员积极、主动、依法、有序作为。 四是服务反腐倡廉。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审计监督,高度关注重大以权谋私、重大损失浪费、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重大资源毁损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涵养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服务清廉湖南建设。 五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执行财经法纪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 第二部分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十四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三高四新”战略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好审计机关对推进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作用。 四、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强化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构建覆盖省直部门、市县基层的全链条跟踪审计机制。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要顺着政策落实的全链条、各环节开展跟踪审计,扩大对市县基层落实情况的抽审面,客观反映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明确省级与市县审计机关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的职责定位。省审计厅重在加强政策分析研究,提出全省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总体项目计划安排,研究审计重点事项和审计思路,完成项目组织和自身承担的实施工作,综合汇总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反映重要审计情况。市县审计机关重在抓好审计实施,掌握被审计单位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揭示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需要上级部门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改进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审计署的安排,结合湖南实际,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库,每季度确定若干审计重点,采取专项审计与融入式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实施。遵循“短、平、快”原则,注重项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审计机关各专业审计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深入研究。 五、财政审计 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加强财政审计。 ——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重点关注预算收入统筹、预算支出管理和财政支出标准化推进、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设及实施等情况,促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围绕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重点关注预算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及财经法纪执行等情况,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5年内至少审计1次,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安排审计,采取“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方式开展。深入揭示预算执行中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各预算单位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约束。 ——政府债务审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总体部署,重点关注政府债务规模及利率、风险防控、化债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促进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税收、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围绕税务部门职责履行和权力运行,重点关注税费征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征管风险防范,以及收入征管制度改革推进等情况,推动健全收入征管制度,促进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提升收入征管质效。 六、国有企业和金融审计 以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含省属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主管部门的审计。 ——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围绕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处置以及风险防控等情况,关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和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绩效和安全完整等情况,促进国有企业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 ——国有企业改革审计。围绕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三年行动方案决策部署,重点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企业科研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等情况,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围绕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以及自身经营风险防范的情况,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公司治理及内部管控,关注信贷资金流向、信贷资产质量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等情况,促进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依法合规经营,增强竞争能力,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审计署安排,加强对中央在湘金融机构的审计。 ——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审计。围绕“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重点关注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情况,推动相关部门职能转变、优化管资本方式,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绩效,促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金融监管效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七、农业农村审计 以促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聚焦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安全绩效,加强对农业农村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审计。围绕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脱贫县市特色种养业提升等情况,重点关注脱贫县市产业可持续发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脱贫县市整体发展水平。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审计。围绕乡村建设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重要项目和措施等情况,重点关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重点改革任务推进等情况,推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和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审计。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任务落实,种质资源和耕地保护,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和现代种业发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情况,推动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保护种粮积极性,促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八、政府投资审计 以推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加强对打造“三个高地”、自贸试验区建设、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所涉及的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度关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背后的利益输送、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持续对招投标项目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分析平台常态化机制。 ——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围绕稳投资、补短板、促发展,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及时落地,持续组织对长沙黄花机场和在建高速公路等重大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采购单价、建设项目变更、建设资金筹集使用以及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和竣工决算审计。围绕重大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重点关注项目规划、投资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揭示工程项目在概算调整和竣工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投资管理综合效益,服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加大政府投资项目严重超概算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投资额超过原批复概算10%以上且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援疆援藏审计。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推进对口援疆援藏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援疆援藏政策措施落实和规划执行情况,以及重点援助项目建设管理和援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援助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建设进度、投资控制及资金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中央援疆援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高援建资金使用效益。 九、民生审计 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促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加大对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助力解决“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共同富裕。 ——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稳就业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保基金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社保领域重大改革任务推进、社保基金使用和运行等情况,促进全省社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彩票资金、捐赠资金、优抚安置、救灾应急等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申请、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 ——住房保障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和任务完成、住房分配使用,以及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和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改革等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创新能力提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分级诊疗体系等建设,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促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资源有效配置,推动健康湖南建设。 ——国外贷援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按审计署统一安排,对国际金融机构贷援款涉及湖南的项目开展外资运用审计。重点关注国外贷援款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绩效以及债务管理等情况,促进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十、资源环境审计 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全面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有序组织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建立健全具有湖南特色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评价体系,客观反映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努力程度、取得成效和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资源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围绕各级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利用等资金,重点关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产业绿色发展等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自然资源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围绕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关注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长江“十年禁渔”、“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以及山水林田湖草协同治理等情况,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 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优化审计计划。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协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权力集中、管理资金资源资产规模较大、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优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选人用人需要。前移监督关口,以任中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 ——明确审计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级次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履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责任,区域重要发展规划制定、执行和效果,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运行风险防范,以及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 ——规范审计评价。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在审计范围内,从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令行禁止、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考虑历史情况,着眼长远发展,准确界定责任,力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 ——推动成果运用。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健全完善联合反馈审计结果、联合督查审计整改等工作机制,及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审计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开展整改督查,向有关部门提交问题清单,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十二、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履行审计整改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履行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对本单位审计整改结果负总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审计指出问题“见底清零”。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要抓好监督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问题。审计机关要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汇总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分解到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要科学合理、分类施策: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标准统一的整改要求;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的,提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研究改进。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采取网上追踪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对账销号等方式,推动提升整改效果。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同级人大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满意度测评。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同联动。着眼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着力推动财政和审计部门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等方面加强联动,在提升财审联动的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完善财政和审计联动配套实施细则,出台覆盖财政和审计联动全流程的操作手册,提升财政和审计联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拓展联动范围,将财政和审计联动从支出绩效拓展到收入绩效,从资金绩效拓展到资产资源绩效,从项目资金绩效拓展到政策管理绩效,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高度关注中央直达资金、新基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三保”等领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绩效水平。 ——推动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加强与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运用审计整改结果。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推动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审计机关可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第三部分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审计工作,必须把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十三、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健全“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审计工作有序高效。 ——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固树立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的站位和能力,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不断提高审计干部“胸怀大局看问题”的政治判断力、“着眼全局谋大势”的政治领悟力、“坚定不移抓落实”的政治执行力。 ——健全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本地审计工作的领导,立足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落实落地。 ——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意见等,审计机关要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要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全省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检查指导。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增强一线审计力量。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大格局。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出台内部审计监督办法,健全内部审计人才库,合理利用内部审计成果。根据实际需要,改进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弥补审计机关力量的不足,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十四、全面加强审计业务管理 统筹审计资源配置,优化审计监督方式,创新推动资源整合、系统发力、提质提效。 ——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创新审计理念思路,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审前调研和审后评估。根据审计项目性质,综合运用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等组织方式,对涉及全国、全省性的审计项目,统一调度力量打好决战;对急难险重的任务,集中优势力量打好歼灭战;对省委、省政府临时交办、时效性强的任务,快速集合力量打好闪击战;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善于坚守阵地,打好持久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在巩固审计权能“四分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现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有机衔接,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原则上每年确定的审计项目应在中长期审计项目库中筛选确定。在开展试审或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厘清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提高复核审理效率,更好服务审计业务开展。加强审计项目过程控制,规范延伸调查行为。 ——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现场审计管理,压实各环节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加强现场审计时限控制,同时也要防止因机械压缩现场审计时间而影响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理工作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审理会议制度,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处理适当,积极打造优秀精品审计项目。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结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跨年度、跨地域、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分析,提炼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力度。强化与其他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重大问题线索移送和重要问题转送机制。 ——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形成更加完备的具有湖南特色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出台各行业审计相关办法、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形成各行业审计制度体系。 十五、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引导审计干部进一步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的站位和能力,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着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不仅要做专业上的内行人,更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大力弘扬和践行审计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精神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审计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审计事业,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场;践行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始终保持对审计职业的操守,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以审代训等方式,强化实战训练,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针对审计干部特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坚持在审计一线锤炼干部过硬本领,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完善交流学习机制,提高综合素质。 ——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按规定条件、程序开展干部考录、调任、聘任、遴选、选调等工作,严把干部入口关,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推动落实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在审计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鼓励审计干部担任审计项目主审,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落实和完善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切实抓住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群众性调研和理论研究活动,增强审计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加强审计科学研究所的建设,集中攻克一些重点课题,力争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加快推进研究成果转化,更好地指导审计工作实践。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机关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 十六、坚持科技强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要求,强化数据赋能,加强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全面完成金审工程三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两级部署、以用为本”的原则,依托省政府政务平台,积极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审计综合服务支撑系统,为全面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电子数据采集定期报送机制,对审计工作所需的各类数据资源做到应采尽采、长期维护、定期更新,持续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利用价值。 ——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利用。坚持以用为本,以审计实际需求为导向,以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为契机,扎实开展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分析,提高利用数据分析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推动审计技术手段向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审计深化。加强审计机关内部以及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共用。 ——维护网络数据安全。树立网络数据安全是大数据审计、科技强审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的理念,建立健全数据集中管理制度规范,持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数据安全。 ——加强大数据审计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计算机技术培训机制,通过脱产培训、以审代训和“传帮带”,提升审计人员开展大数据审计的能力。注重招录引进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人员,公开招聘计算机专业人才,组建专家智库,强化大数据审计的高端人才支撑。 十七、抓好规划实施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凡是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的部门和单位,凡是行使公共权力、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抓好规划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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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审计局 作者: |